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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与法大大电签平台正式合作,将在合肥市场率先电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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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与法大大电签平台正式合作,将在合肥市场率先电子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1-07-30      点击次数:1980

7月30日,我司与法大大平台正式建立法大大合作关系,将在合肥市场率先电子劳动合同,实现更便捷、方便的无纸化劳动合同的签订。

继2020年3月4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近日,人社部又组织编写并印发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文件明确: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意愿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参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电子劳动合同从“鼓励采用”逐渐转变为“指导签署”。


《指引》包括总则、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调取、储存、应用、信息保护和安全、附则共五章,以下为归纳的重点。

1、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指引》明确提出: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

《指引》较完整描述了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前、签订中、签订后的所有规范标准。明确:电子劳动合同应用需要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确保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确保签订前有告知订立流程、操作方法等,签订中需颁发数字证书和密钥,进行电子签名,附带可信时间戳。签订后要以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通知。

3、电子劳动合同的调取、储存、应用

《指引》要求电子劳动合同的调取、存储和应用,能够做到随时获取。明确: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留存订立和管理电子劳动合同全过程证据,包括身份认证、签署意愿、电子签名等,保证电子证据链的完整性,确保相关信息可查询、可调用,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查询和提取电子数据提供便利。

4、信息保护和安全

《指引》对于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管理、调取和应用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信息保护制度。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及其所依赖的服务环境,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三级的相关要求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确保平台稳定运行,提供连续服务,防止信息篡改、泄露、丢失。

《指引》的发布,旨在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中的全面应用,为政企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加速电子劳动合同在各行业领域的全面应用。

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是合同电子化进程中的重要实现部分,能够释放人力资源部门的劳动力,加速企业的经营运作和管理升级,同时也更好地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